108年度第三次工作坊:晚明王學原惡論

中國哲學研究中心
108年第三次工作坊

主題:晚明王學原惡論

講者:陳志強(台灣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主持:賴柯助(中正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

時間:2019/06/15下午14:00

地點:鵝湖人文書院(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97號三樓之二)

 

講者簡介:

香港中文大學哲學博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2017-)。過往曾任教於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2015-17)及香港科技大學人文學部(2016-17)。2014-15年獲頒富布萊特(Fulbright)-研資局香港研究學者獎,赴美國波士頓大學擔任訪問學人。主要研究領域爲宋明理學、中國哲學史、比較哲學等。

 

工作坊主題說明:

人性非惡?惡從何來?如何去惡?

雖然理論上去「惡」與為「善」是修身的一體兩面,但歷史上「惡」的議題卻少見顯題與系統的論述。我們將從哲學史角度清理晚明王學──自王陽明以降,下轄陽明後學,直到劉蕺山為止──的理論資源,繼而系統地開拓出一套關於「惡」的哲學理論。

 

講者專書《晚明王學原惡論》介紹: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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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第二次工作坊:孿生地球與自然物名稱

中國哲學研究中心

108年度第二次工作坊

主題:孿生地球與自然物名稱

講者:劉詩韻(紐約州立大學哲學博士)

主持人:李瑞全(中國哲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央哲研所(兼任)教授)

日期:2019/05/18 下午2:00-4:00

地點:鵝湖人文書院

 

工作坊主題說明

人們用語言溝通想要表達的事物,當人們想要說明金銀或貓狗這類自然物時,他們會使用”金””銀””貓””狗”這些名稱去表達他們腦海中想要說明的事物。換句話說,當一個人眼前出現一隻狗,而他想要說明那是狗,他會使用”狗”這個名稱去指涉眼前這隻狗。也就是,他腦海裡的”狗”的意義,使得”狗”這個字詞指到了眼前這隻狗。如果說,他不知道”狗”這個字的意義,或者說他錯以為”狗”的意思是貓,那麼,他將無法使用”狗”去指涉眼前這隻狗。語詞的意義,似乎是不可避免地,與人們腦海裡所想的,或者說心理狀態,有一些關係。

另一方面來說,”狗”這個名稱,能用來說明吉娃娃鬆獅犬狼犬等等外形有相當差異的動物,然而,它卻不能用來說明狼與狐狸。科學家們決定了哪些動物是狗,哪些不是。因此,科學家們決定了”狗”能用來指涉哪些動物。科學家們似乎有權力去決定某一個自然物的名稱會指涉到哪些自然物。

於是,我們有了這個哲學問題:是什麼使得”狗”這個名稱能指涉到狗?

普特南(Hilary Putnam)用孿生地球論證去說明自然物名稱的指涉與人們的心理狀態沒有任何關係。然而,他的論證充滿疑慮。本工作坊將介紹孿生地球論證,並且分享我對此論證的批評,最後將討論哪些因素能決定自然物名稱的指涉。

 

歡迎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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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第一次工作坊:中韓比較視域下的胡五峰「人性、物性」說

中國哲學研究中心
108年度第一次工作坊

 

主題:中韓比較視域下的胡五峰「人性、物性」說

講者:呂政倚(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

主持:沈享民(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

日期:4/27(六)14:00

地點:鵝湖人文書院(中和區中正路797號3樓之2)

講題介紹:

筆者於博士論文《從中韓儒學中的「人性、物性」之辨論當代新儒家的「內在超越」說》中,從當代儒學的「內在超越」說與「人禽之辨」之爭議作為問題意識出發,並通過為韓國儒者韓元震與李柬所主題化的「人物性同異」之辯,重新檢視宋明理學中的相關論述,發掘了曾發生於張南軒與彪德美(居正)等湖湘學者間有關人物性同異問題的「天命」之辯。雖然牟宗三並不知道這個「天命」之辯。但出於對朱子理論詮釋上的一致性,他也注意到朱子於〈答張欽夫〉第10書以及信中所提到的彪德美人物性說之立場,並在《心體與性體》第2冊中以〈附論:關于朱子之論彪居正〉專節討論這封書信。不過,牟宗三之所以注意到這封書信,卻是因為朱子於此信中所透露出的「心一本論」之立場。或許是囿於當時資料的限制,牟宗三沒有提到,也似乎不知道朱子這封書信的寫作時間乃在朱子「中和舊說」時期(約乾道4年,1168年);因此,他以朱子「中和新說」後的成熟思想來討論這封信的義理與朱子對彪德美的批評。現在既然已大抵確定這封書信的繫年,則牟宗三所擔心的,即朱子學的研究者會因這封書信而誤以為朱子是「心一本論」的憂慮即可以拋開。但是他從朱子晚年「人物性同異」的定論來論彪德美的相關討論,依然具有理論上的重要意義,即此時的朱子是否可以同意彪德美「人性、物性」說?這涉及朱子晚年是否主張「太極即性」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筆者以為發生約於1715-1717年之間,先後師承金昌協、權尚夏的二位韓國儒者──魚有鳳(號杞園,1672-1744)與李顯益(號正菴,1678-1717),並旁涉金昌翕與韓元震的「人性、物性同異」論辯可以幫助我們深入探討這個問題。同時,這也是韓國儒學中唯一涉及胡五峰「人性、物性」說的論辯。

演講附件:

呂政倚 博士論文 第2章–朱子早期的人性、物性論──以朱子、張南軒與湖湘學者的「天命」之辯為視域 呂政倚 博士論文 第4章–韓國朱子學中的「人性、物性同異」論──以李柬與韓元震的論辯為核心

參考資料:

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1-3冊。臺北:正中書局,1995-1996年。

───:〈附論:關于朱子之論彪居正〉,《心體與性體》,第2冊,頁535-545。

呂政倚:〈朱子早期的人性、物性論──以朱子、張南軒與湖湘學者的「天命」之辯為視域〉,《從中韓儒學中的「人性、物性」之辨論當代新儒家的「內在超越」說》(臺北:政治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17年),頁11-39。

───:〈韓國朱子學中的「人性、物性同異」論──以李柬與韓元震的論辯為核心〉,《從中韓儒學中的「人性、物性」之辨論當代新儒家的「內在超越」說》(臺北:政治大學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2017年),頁77-103。

〔韓〕李丙燾:《韓國儒學史略》(首爾︰亞細亞文化社,1986年),頁223-237。

李明輝:〈朱子論惡之根源〉,收入鍾彩鈞編:《國際朱子學會議論文集》(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籌備處,1993年),上冊,頁551-580。

李瑞全:〈《知言》之版本源流和章節考訂──並論張南軒「《知言》序」與朱子「中和舊說」期間對五峰學之理解〉,《鵝湖學誌》,第48期(2012年6月),頁39-86。

〔韓〕金哲運:〈農巖金昌協、三淵金昌翕「人性與物性同論」之研究〉,《哲學與文化》,第41卷第8期(2014年8月),頁41-61。

胡  宏:《知言》,收入《胡宏著作兩種》。長沙:岳麓書社,2008年9月。

───:《知言》,收入《胡宏集》。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

楊祖漢:〈韓儒「人性物性異同論」及其哲學意義〉,《從當代儒學觀點看韓國儒學的重要論爭》(臺北: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05年),頁39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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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醫藥倫理論壇影片

「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在2019年1月6日正式執行,此法關係我們每一個人的臨終決定,而法條中許多重要的生命倫理的概念和權益,以及執行的政策等,尚有待我們作出嚴謹的學理分析、反省和完善相關的政策與運作程序,使我們每個人都能藉此取得最佳的臨終的生死決定,達到養生送死無憾。因此,中國哲學研究中心、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系社會醫學科、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社區暨家庭醫學部與台灣生命理學會聯合舉辦一場學術論壇,邀請各方面的學者專家為我們分析和詮釋此法各方面的意涵。

 

 

 

 

 

 

生命醫藥倫理論壇:病人自主權利法之倫理、法律、社會與政策之意涵

「病人自主權利法」已經在2019年1月6日正式執行,此法關係我們每一個人的臨終決定,而法條中許多重要的生命倫理的概念和權益,以及執行的政策等,尚有待我們作出嚴謹的學理分析、反省和完善相關的政策與運作程序,使我們每個人都能藉此取得最佳的臨終的生死決定,達到養生送死無憾。因此,中國哲學研究中心、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系社會醫學科、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社區暨家庭醫學部與台灣生命理學會聯合舉辦一場學術論壇,邀請各方面的學者專家為我們分析和詮釋此法各方面的意涵。

我們現訂於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於鵝湖人文書院(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97號3樓之2)聯合舉辦一學術論壇:病人自主權利法之倫理、法律、社會與政策之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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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參加者,請點進以下網址報名: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HrK9rWfucKlV9272-TmQCC5bBtbOzSjp2h2BFdXXPpxxJ2A/view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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